2016年度審計整改報告出爐
今天,省審計廳公布了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省審計廳廳長胡章勝介紹,根據(jù)省政府工作部署,該廳組織4個督查組,深入被審計單位、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和相關市縣督促整改。各責任單位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深入推進整改工作。截至10月底,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絕大部分問題已得到整改,整改追繳問題金額逾37億元:省財政確認收入并繳庫4.9億元,相關責任單位追回和收繳違規(guī)資金8.5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5.63億元、補記資產(chǎn)3.78億元,盤活使用預算資金14.15億元。 省級財政管理審計查出的10個方面20個問題已整改到位。省財政廳采取多項措施完善預算編制,將當年的國有資本收益一律編入下年度預算,預算安排的支出全部細化到項級科目,對支出科目列示不當資金全部收回。 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發(fā)現(xiàn)的208個問題均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如5個隱瞞或轉(zhuǎn)移收入的部門已將非稅收入904.43萬元收回;29個違規(guī)列支和轉(zhuǎn)嫁費用部門全部清理上繳、調(diào)整預算或歸還資金;8個資金沉淀部門上繳省財政1314.33萬元、納入下年度部門預算5969.47萬元;8個資產(chǎn)賬實不符部門補記資產(chǎn)3.78億元。 扶貧、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基金、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等重點專項審計查出的46個問題,7個尚在繼續(xù)整改,其余均已整改到位。安仁等18個縣市共清理清退“四類人員”40422人,完善了精準識貧工作;邵陽市、沅江市將使用不合規(guī)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資金1030.69萬元歸還或收回;長沙等6市追繳欠繳公積金5.58億元。 上述審計項目,審計機關共審計移送案件線索60起,目前已辦結27起,占比45%;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97人。 (詳見第5版《關于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和審議意見研究處理結果的報告》)